界龙实业
发布日期:2019-04-23
- 股票代码:
- 600836
- 股票阶段:
- 正式起诉阶段
- 诉讼时效:
- 2021-08-25
一、索赔条件
广东拓万律师事务所认为:于2015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前买入,并在2017年9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截至2021年8月25日,该日期后起诉法院将不再受理。
二、案发背景
2017年9月22日,界龙实业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8月4日,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沪证监处罚字【2018】9号)
公司及董事长费屹立、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长费钧德于2018年8月25日公告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46、47、48、49号)。
三、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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