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广东拓万律师事务所认为: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7月22日之前买入,并在2018年7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截至2021年12月10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二、案发背景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8074号),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
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26 号)
2018年12月11日晚,长生生物(00268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多种虚假陈述,证监会对长生生物等主体顶格行政处罚。
三、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